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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开始报名
发表日期:2010/12/2             浏览次数:323次
 
2011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试时间为2011年3月19日-20日。报名时间于12月1日开始,2011年1月5日截止。本次开考级别为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简称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是面向社会开放的、以全体公民为对象的非学历性的英语等级考试,是测试应试者英语交际能力的水平考试。设有PETS—1(其中PETS-1下设一个附属级PETS-1B)、2、3、4、5五个级别。自学考试考生参加PETS—2级或PETS—3级考试,只要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获得相应的学分,即可免试自学考试英语(一)或英语(二)课程。

  报考者不受年龄、学历、职业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情况选择任意级别报考。考生不必从低到高逐级报考,但每次限报一个级别。笔试和口试既可以同时报考,也可以单独报考。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本、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到设立的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学校报名。考生报名时必须现场采集照片及有关信息。有保留成绩的考生须同时持有上一考次的PETS考试单项合格证书办理单项报名手续。考点学校不得接收集体报名。

  PETS将笔试和口试分成两个相对独立的考查部分。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口试满分5分,3分以上(含3分)为及格。在一次考试中,同一级别笔试和口试都合格的,将发放相应级别的《PETS考试合格证书》,只有单项合格的(笔试或口试),将获得《PETS考试笔试(口试)成绩合格证》,并可将此单项合格成绩保留到下一考次中,如果下一考次中另一项合格,也将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书》;如果下一考次中另一项不合格,将不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书》,且前一次的单项合格成绩将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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