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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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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9/3/24 浏览次数:234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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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学生住宿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大家自觉遵守: 一、学生住宿由公寓部统一安排和管理,学生进入宿舍一律凭住宿卡。 二、学生要爱护宿舍内的设施和设备,不得随意拆卸宿舍的窗户、床铺、衣柜、灯具、开关、 电话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保持内务清洁,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放置有序,地面无垃圾,无杂物,学生宿舍由寝室 长安排轮流值日,值日生的任务是打扫卫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整洁。 四、保持宿舍公共场所卫生,不得在走廊乱扔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不得随地倒水严禁将剩菜、剩饭等杂物倒入洗手池和马桶内。 五、注意安全用电,宿舍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视机、电冰箱等电器,特别是严禁使用热得快,一经发现没收电器,不予退还,并处以罚款。 六、楼内严禁焚烧废纸等杂物,严禁将易燃、易暴物品带近宿舍,严防火灾,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并按规定予以罚款,对造成火灾事故的人,要追究刑事责任。 七、宿舍内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不准男女生互串宿舍。 八、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现金要存入银行或学校财会室,随身携带现金不得超过50元,手机等物品随身保管好,造成丢失后果自负。 九、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禁止在室内吸烟、酗酒、赌博等一切违反规定的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谅互让,宿舍内严禁高声喧哗和打闹追逐,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每晚按夏季、冬季规定时间内就寝,严禁夜不归宿,违者由学生处给予相应处分。 节约一滴水,一度电,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流水,长明灯。水、电设施发生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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