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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住宿“十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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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9/3/24 浏览次数:22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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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保证房间配制的家具和公共物品完好。 ◆不准无故夜间晚归,晚归者必须登记,说明理由。 ◆不准喧哗或大声播放收录机,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 ◆不准在公寓内进行有碍他人的娱乐活动 ◆不准在公寓内吸烟、赌博、酗酒、打架斗殴。 ◆不准私自接电源线或在房间、楼道内使用电热器具、酒精炉、洗衣机、电视等电器。 ◆不准在房间或公寓区内养宠物。 ◆不准留客人在本房间内住宿,带出物品和包裹要登记。 ◆不准男、女生互窜公寓,或在宿舍区内兜售食品物品。 ◆不准在宿舍内传播非法书刊或不健康的音像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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