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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览室规章制度
发表日期:2009/3/24             浏览次数:5511次
 
一、阅览室为读者提供馆藏工具书及期刊的馆内阅览欢迎广为利用。
二、读者持读者证方可入阅览室,自觉遵守借阅制度,不得借用冒用他人借阅证。
三、本室期刊阅览实行开架管理,读者可自行取阅,一次一册,阅览完毕放回原处。报刊阅读须在指定位置。本室期刊只限室内阅览,不得擅自携出室外。
四、将随身携带的包、袋、书等放在工作人员指定的地方。如有贵重物品遗失,工作人员不负责。
五、做文明读者,注重仪表,不穿背心、拖鞋进入阅览室。
六、保持室内肃静,切勿高声喧哗,入室请将手机设置静音状态。
七、维护室内安全,不得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暴物品进入阅览室。
八、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不得携带食品入室,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
九、爱护图书,如有勾画、涂污、撕割、偷窃图书着按《图书馆图书遗失、污损赔偿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
十、爱护公物,严禁在阅览室桌椅上乱涂乱画。
十一、严格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借书证办理
1.办理手续:到财务处交纳工本费5元/人,持学生证、交款收据及个人免冠一寸照片1张交图书馆书库办理。
2.补办手续:借阅证丢失要及时挂失,以免造成损失,并按1条款之规定重新办理。
3.有效时间:自发证之日起至毕业期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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