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地区安保安检人员
招工简章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特保安检分公司组建于2008年2月5日,是经北京市公安局行政特许、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北京市唯一一家具备一级资质和法定安检主体资格的专业安检服务提供商。特保安检分公司以其高效管理、专业团队和雄厚实力面向安保、安检服务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特保安检分公司作为首都新兴的安保、安检专业化服务公司之一,始终致力于社会公共安全服务事业,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多元化的安保、安检服务产品。
随着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作为政府许可的2008年奥运会安保、安检服务提供商,特保安检分公司将积极拓展安保、安检服务领域,并按照建立现代学习型企业的发展理念,积极致力于企业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努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和首都特点的安保、安检服务事业。
现经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公安局批准,受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委托,面向社会,招收天安门地区安保、安检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年龄:男18--25周岁,女18—23周岁,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会讲普通话,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动作协调能力。
3、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净身高),体态适中,女性身高1.65米以上(净身高),体态适中。
4、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O型腿,无色盲,无色弱,矫正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安保、安检工作的身体条件。
5、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无劣迹,未受过劳动教养,治安处罚或刑事处分,热爱安检工作。
二、应聘人员携带手续: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5份(正反面)。
2、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具的政审证明1份(原件)。
3、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原件1份。(来京复检费用自理)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5、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
三、培训:
新录取的安检员须进行最多1个月的岗前培训(无工资),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培训期间,公司无偿提供食宿、被装、教材等。
四、工资福利:
1、新队员上岗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可续签,每个合同期为一年。
2、安检员经面试合格培训上岗后,包食宿,试用期工资每月1340元;转正后,第一年每月工资1500元,第二年每月工资1610元,第三年每月工资1720元。
3、除工资外,安检员每年享受各种福利待遇,即:
a、享受工伤、医疗、养老等三种社会保险。
b、享受每年高温高寒季节补贴(共780元)。
c、享受法定节假日,即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执勤补贴费用(每个法定日100元)。
d、按期发放安检制式服装;合同期满离队者标志收回。
4、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伤不能继续从事保安工作的,按劳动部发《1994》481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执行。
5、每日工作时间平均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全月超过176小时以外的,给加班费40元—100元/天。根据工作需要,探家实行轮休制,路费自理。
联系部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特保安检分公司天安门安检队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3号院2号楼(警院驾校内)
邮 编:100029
应聘联系地点:北京黄埔大学培训就业中心(行政楼114)
联系电话:010-51497411